和医院有纠纷找什么部门
和医院有纠纷时,受害人可以选择向多个部门寻求帮助和解决:
1.可以直接向医院的医务科或医院办公室反映状况,这两个部门一般负责处置医院内部的医疗纠纷。
2.假如医院内部没办法解决,或者受害人对医院的解决方法不认可,可以向县卫生局进行投诉,县卫生局作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置。
3.受害人还可以选择向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申请调解,这是一个相对中立且专业的调解机构,能够帮助双方达成和解。
4.假如以上渠道均没办法解决纠纷,受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医疗纠纷需筹备什么材料?
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时,受害人需要筹备一系列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材料。这类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1.住院病人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建议、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病人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赞同书、手术赞同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备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类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有关的其他材料。
筹备这类材料能够帮助鉴别机构对医疗纠纷进行全方位、客观的调查和剖析。
医疗纠纷处置步骤和渠道?
医疗纠纷的处置步骤和渠道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飞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手段,控制局势,预防矛盾激化。
2.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准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知道状况,与科室主任一同协商解决方法。
3.假如病人可以同意解决方法,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假如病人不可以同意,医务科应建议病人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别。
医疗纠纷的解决渠道主要有三种:
1.医患双方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病人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
3.病人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别或医疗事故鉴别,并依据鉴别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找法网提醒你,在处置医疗纠纷时,还应该注意保存有关证据,如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等,这类证据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至关要紧。